编号25374问题中,卫计委答复“违反生育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需要交纳社会抚养金费。在天门市辖区内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主体是天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受天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征收社会抚养费。户口登记是公安派出所的职责,它不设置前置条件。”
依照卫计委答复,户口登记是不与社会抚养费挂钩的,但是,在多宝镇,违反生育政策生育第二子女,其在派出所登记户口的时候需要出具社会抚养费缴纳收据才能登记户口,希望卫计委给出合理解释!
年初,去给我女儿上户口,派出所要求出具社会抚养费缴纳收据,我去镇政府咨询社会抚养金金额的时候,被告知需缴纳7万余圆人民币,而且因为没有具体额度公布,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的的确确需要缴纳7万余圆人民币!望卫计委给我一个答复,告诉我多宝镇那边需要缴纳多少!
希望卫计委能在官网公布各乡镇当年违反生育政策生育第二子女需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