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5年7月20日到接管路农业银行取款,因当时车位紧张而将鄂AE5728小车临时停在农行外面的人行道上,被交警支队临时人员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我按告知单的要求3天后到交警支队信息处罚中心接受处理,被工作人员告知还未录入。希望交警支队规范执法行为,对未及时录入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免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