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频有社会人员拿着红头文件到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摊派电影票、演出票。这些红头文件,一般都盖有上级或主管部门公章,给人以官方行为的感觉,票价比影城放映的好莱坞大片还贵。
但据调查,这些都为社会上的文化公司在运作,是一种市场经营行为。其模式是借各种名义取得相关部门的发文支持,然后在影城或酒店承租场地,然后再向各企事业单位摊派、推销电影票、演出票。为此,建议市委、政府部门不应随意为社会上的文化公司盖章发文摊派电影票、演出票,不能成为他们“拉大旗作虎皮”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