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起民事诉讼案件中属于原告,14年3月12号出了一场车祸,轻伤9级,14年12月30号在天门市人民法院立案,要求对方对我进行民事赔偿,15年4月1号开庭审理,现在7月3号了判决书还没有下发,我们的案件是采用的普通程序,一般6个月之内是要审结完毕的,每次跟律师电话联系他们都说快了,和审判长联系她说案件现在在院长手里,要等院长领导签字之后判决才能下来,也没有给出具体的时间,到目前还没有音讯 不知道是延长了期限还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