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如下:
蒋场村六组村民魏某平与魏某军二人合伙养猪,地址在蒋场镇卫生所前约40米处。养猪约100头左右已有三年之久。严重污染周边居住环境,而养猪本人并不在此居住。
一.养殖排放的污水从未径积淀成淤,任其随意流入沟渠,水田。方圆几百米内恶臭难闻,夏天更甚。严重威胁了村民的生存环境与身心健康。
二.养猪造成土壤河流严重污染,成为周围群众身体健康的隐形杀手,长期暴露在外的垃圾滋生的蚊蝇、老鼠等成为各种疾病的传染源。其为一己私利,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三.村民代表屡次劝说未果,热切期望政府部门实地勘查,改善环境,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