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在新宇城上城购买的房子,合同上写明是2015年5月28号交房,但是目前二期建设还处于停滞状态,交房遥遥无期,开发商也一直没有给业主一个合理的说法。请问业主如何才能维护自身权益?相关职能部门又是否采取了任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