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新城文苑一路可谓早餐一条街,各种店铺、摊位应有尽有。今天在这儿目睹城管执法,将违规摆放在某店铺门口的招牌收走,可谓尽职尽责,依法执法,在这里为我大天门的城管们点赞!!你们真是辛苦了。
今天上午看见城管局将此条道路上某家店铺摆放在门口的招牌收走,还和店铺店主起了小争执,在吵架。当时有很多人在围观,本人也记下了其中某一位城管的制服编号:420x358(应该是正式编制)。不过本人觉得很好笑的一件事是:城管执法理应被尊重,其中有位大叔,既未穿制服,又未亮明身份,便着手用随身携带的钥匙将还未被定为违法摆放的招牌划烂。没有执法身份的人也能毁坏他人财物?是否构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这里强烈建议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介入。
让人好笑的第二件事:本人所见之处,几乎每家食品店都有招牌在外,看见被收走招牌的店铺打电话向城管局投诉为何只收他们家的不收其他家的?本人觉得这位店主投诉的很有道理。因为城管局当时回复这位店主:任何形式的违法在道路上安放招牌的都应被收走。城管局当时也一并回复过,不允许任何物品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共道路。而这条街几乎所有的店铺都将煮面、炒菜的炉子、桌子放在门口,将招牌帖在外面的炉子或桌子横梁上。既然这家店的不合法,那么其他家的为什么合法呢?难道城管执法还挑人?或者收受了其他店铺的好处?这里建议市检察院反贪局介入,查一下在这条道路上执勤的执法人员是否有不正当收入。顺便查一下如此滥用执法权的城管人员及上一层领导、上上层领导之类,在进行城管聘用工作时是否按照正规程序招录,招录的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应有的素质、学历、条件等。
请问城管局的领导们, 如此执法,能让谁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