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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被偷,报案警察却告知无法帮助
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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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下午7::20左右在岳口镇城区价值6000多的手机被盗,打110报警,告知需要直接到岳口派出所报案。但去派出所后,值班警察却说:手机不见这种事情,无法处理。称如果找手机就需要定位,定位则需要湖北省公安局下批文才行,并强调手机被盗不是重大案件,没有必要让他们劳师动众的去惊动省公安局下批文。

    我不知道警察为什么帮我找手机。我只知道:超过2000块的盗窃事件可以形成刑事案件了。我最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我们在外地,如果手机被盗人民警察会很乐意的帮助寻找,为什么一样的事情发生在天门岳口就不行?如果天门人民警察是有选择性的去为老百姓做事,那以后能否列出一张哪些事警察能提供帮助哪些事警察不能给老百姓提供帮助的公告,并张贴在派出所门前,也省得浪费警察叔叔的时间! 

    最后,弱弱的问一句:我手机被盗,我就该认栽吗?就这样算了吗?这种事前不能找警察叔叔,我该找谁帮我寻回我的手机!!

2015-6-6 23:40
留言已被查看 1
网友“每天”:
    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我局非常重视,但是,经调查,您此次留言反映情况明显与您报警时所陈述的情况不符。2015年6月6日晚,您到岳口派出所值班室报警时,值班室民警及协勤人员共5人在岗值班,当时您报警称,您的一部手机在当晚乘坐朋友的摩托车经过岳口镇区时不慎掉落,经拨打该机,一直开机,但是无人接听,要求民警通过手机定位的技术手段帮忙寻找。当时值班民警已反复向您解释不能对遗失手机进行定位的理由,现再次以书面形式向您解释:手机定位是一种刑事技术侦查手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只能将它运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并且其审批手续有相当严格的规定。您报警所反映的情况属于财物遗失,并不构成案件,按规定不能使用技术侦查手段。如果当时值班人员没有解释清楚,现向您郑重道歉!
    另外,根据您当时报警时反映,您的手机是在乘坐摩托车的过程中掉落,并且手机一直处于开机状态,这一情况当日值班的多名民警及协勤人员均可以证实,不知为何您留言竟然是被盗窃!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在报警时应如实反映情况,如果您在事后发现手机确是被盗而非遗失,可再到我局岳口派出所报案,民警一定会如实受案,并及时进行调查。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天门市公安局
                                       2015年6月8日
2015-6-9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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