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老父亲于2002年购置了一栋私人房产(现皂市镇五华街水府五巷44号),因父亲与原房主熟识之初忽略了房产证的问题,之后与原房主联系确认此房房产证已不知去向;
近两年经多方询访补办房产证的问题都无法得到解决;
请问鉴于这种实际情况,此房产证要如何才能办理?
为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