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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问题
天门人
天门人

本人2015年5月8日。在人民大道与闸北路交叉口,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被罚款100元,扣3分。我对此有异议,本人在人民大道由东往西行驶,在闸北路右转弯,一直未看到禁止右转标志。右转过来后才看到禁止通行标志,但已来不急。这个禁止通行标志只有你转过来了才看得到,从闸南路下来看得到,从西往东也看得到,唯独由东往西行看不到,我没看到,所以不服。建议;在南湖口设禁止右转标志。

2015-5-15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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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天门人”:
  您好!
  您所反映的地点是人民大道闸北路路口,该路口有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在您的行驶方向信号灯只有左转和直行方向指示,路面车道有用以指示行驶方向的导向箭头,中间车道是前方左转箭头,右侧车道是直行箭头,在禁止驶入的路段入口明显之处设有禁止驶入的禁令标志,行经该路口时,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和路面标线指示行驶。如您对此次违法有异议,请按相关程序向天门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天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天门市公安局
                             2015年5月18日
2015-5-19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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