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花园小区位于人民大道西段,坐北朝南,分A/B两栋,前A后B共有6层,其中A栋的第一层是23个门面作为商铺,最西边有一个人行通道贯穿A/B栋,小区共有住户有88户,由于A栋的最西边的人行通道被本小区业主余先枝非法占有,而且天门房管局还给予办理了房屋产权证,西江花园小区全体业主(除非法占有的本人之外)不服所行为,联名将天门房管局告上法庭,经天门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其非法的房产证,余先枝不服判决起诉到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又经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现在有两院判决书在手,经我们与天门人民法院和天门房管局多次交涉无果,至今此案始终得不到合法的解决。问:是情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情?
为什么此案得不到根本的解决,法律还有没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