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天门的司机,从天门的皂市火车站拉棉夹到天门昌丰仓储物流,(法人代表张业振),棉夹吨位上万吨,用车三十多辆,运费达二十多万,从二月份起至七月份止,全部安全交入昌丰仓库,昌丰的工作人员都给我们开具了收货凭证收据,可我们到财务要求结帐,张却说推委没钱,从七月到直今,半年不照面,我们的运费无从谈起,可我们也是有家有口的,请问法院的同志,我们要如何讨要我们的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