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单位职工,2014年11月份,你行派营业员到单位为所有工作人员换发新IC银行卡,12月份,经查询,你行从新IC卡中扣除短信费用30元。旧磁条卡你行并未像农行为用户注销,一年10元年费早已扣除到你们腰包里。
请问:
1、短信通知费用中你行规定工资到帐费用为1元/月,一年10元,你行收了30元。全市各单位仅以为系统为例,若为8000名职工*30元=240000. 这部分多收的费用属于什么性质?乱收费还是收归已用?
2、为何事行没有告知此项费用及收费标准?是故意剥夺用户知情权还是有意隐瞒?、
一个单位就是24万,几家单位合计,你行多收了好多钱?这个事情可大可小吧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