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新天门 发表时间:2010-11-20 11:39
我们是90年代后期大中专毕业分配到建委系统参加工作的人员,当时进单位之前都要缴纳一至二万元的岗位培训费,我们一直认为这样的收费政策是不合理的,作为一个刚刚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大多数人为了读书,家里经济条件就很困难,条件好点的也是要靠父母支持。希望市政府能考虑这个问题。
住建委回复内容:
九十年代由于安排、调动、招工等因素,企事业单位进人难以控制,单位人员极度膨胀,为提高就业门槛,控制进人数量,采取了收取岗位培训费的办法以达到控制进人的目的,当时这成了绝大部分单位科局(包括建委)不成文的规矩。后来,根据国家分配及招工政策的调整,加上事业单位进入需增人卡和增加编制后,单位进人程序才较为规范,就再没有收取岗位培训费了。
回复时间:2010-11-26 16:37
非常感谢住建委的回复,既然收取岗位培训费是不成文的规矩,说明这笔收费还是不合理的,是不是可以请市政府进一步规范,比如说发个文件,以后不再收类似的费了,以前收的岗位培训费退还给缴费人呢。我想在天门很多单位科局的职工都会翘首以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