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
您好!
您咨询的天门房子契税政策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北省契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第九条规定,契税税率为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文第一条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因此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税率适用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文的第一条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天门市地税系统按《湖北省契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征管,并做好相关纳税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天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