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留言板 市委书记留言板
19990
开发商违约
百姓看
百姓看
新宇城上城3号楼在没有办理两书的情况下通知我交房,还说从通知之日起就得算物业费,我购房合同上交房时间是2014 年8月28日,可到现在都没有办理两书,不具备交房条件,通知我2014年9月8日交房。像这种违反合同的做法请贵局依法处理,按照合同赔偿违约金。物业费到底什么时间开始交。
2014-9-30 06:14
留言已被查看 1
网友“百姓看”:
    您好!由于新宇城上城3号楼还未办理“两书”,没有达到交房条件,所以我局现已通知开发企业停止办理交房手续。对于开发房延期交房的违反合同一事,违约金赔偿以合同约定为准。物业费的收取是开发商正式交房之日起开始收取。
                   天门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4年9月30日
2014-9-30 16:56
网站简介 标识说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法律声明 建议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