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草根:
你好!
看到你的留言后,我委领导高度重视,邀请园林专家召开专题会议从实际出发,慎重研究,仔细考虑,认为陆羽大道雪松不宜取缔,其理由为:
一是从时间的角度来讲,目前大规模改造陆羽大道并不是最佳时机。陆羽大道是我市老城区最为成形的景观大道,能够取得现在较为美好的效果,非一日之功,是长达近二十年积累起来的成果。而陆羽大道上的景观树木大多以雪松为主,如要取缔雪松的话则需进行大规模改造,这不是短时间能得以恢复的。
二是从专业的角度讲,取缔雪松与现代园林发展观相违背。前年,有人大代表提出,对陆羽大道雪松等高大树木予以取缔,当时我们向市政府报告,市领导明确指示:园林建设要走生态化、可持续发展的路子,要广植高大乔木,少种草坪和低矮灌木,另外,建设部明文规定,要保护原有树木,特别要严格保护大树,反对大规模更换树种和绿地改造。因此,陆羽大道的大树不能取缔。
三是从交通肇事的主因来讲,与雪松关系不大。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无外乎两种,一种是司机违章,超速行驶引发;另一种是行人违章,随意穿越花带引发。树木遮挡视线只不过是一个客观因素。因此,我们认为,要避免交通事故,应从源头抓起,从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整治违规驾驶抓起。
综上所述,目前不宜取缔雪松。考虑到现在的实际情况,我们拟采取如下措施:对隔离带中的雪松采取技术性修剪,删除1.5米以下垂落的枝条,对于过密树枝予以间除,在保证雪松整体形状的前提下,尽可能使之通透,确保交通视线畅通,不受影响。
最后,感谢你对建设事业的关心和关注!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