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TM人”:
你好!
根据鄂人社发(2013)39号文件精神,现将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C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不含33°C),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2、各级人社、安监、卫生、工会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市人社局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