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箍老百姓”:
您好﹗您的网上留言现回复如下: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乡镇自来水价格的函》(天价办〔2013〕68号)文件规定:
乡镇级维修养护资金用于补助农村供水设施日常维修养护。筹措办法为从供水单位水费收入中计提,计提标准为每个用水户每月1元(计入供水成本),由乡镇财政专户储存、专帐管理。
此乡镇自来水价格(不含凯迪管网延伸地区)从2014 年 1月 1 日起执行。
如果你所述地区确实发生过违反上述文件规定的收费,你可以携带收费票据向天门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举报,联系电话12358。
天门市物价局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