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一亩三分地儿你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3月27日通过《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决定,同时在湖北省境内正式实施。修正后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如果你媳妇准备生育第二胎,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子女的条件,可以到所在地乡镇计生办领取申请表格,依据要求提出《生育证》办理申请。
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天门市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科电话咨询,电话号码为:0728-5296002
天门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