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秋风笑
你好!
社工,指社会工作者,是以助人自助为核心价值理念的一种职业。以运用个案、小组、社区、行政等专业方法帮助服务对象发挥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要求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根据省委组织部等十八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组发〔2014〕2号)精神,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方可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名义从事社会服务活动。自2008年全国首次开展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以来,我市共有6名同志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中民政3名、残联2名、乡镇1名。按照文件第七条关于积极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的意见:“按照精简效能、按需设置、循序渐进的原则,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相关事业单位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逐步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矫正机构等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到2020年,每个城市社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2个以上,农村社区普遍设有社会工作岗位”, 目前我市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探索、研究和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工作。
感谢您对社工的关心和对社会工作的支持!
市民政局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