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333:
您好:
根据《天门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天政发【2004】28号)第十一条规定:原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无间断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相关医保待遇,其实际年限可合并计算。间隔时间达到180天或180天以上的,按初次参保办法处理,即从35周岁开始补缴医保费。
您如果间隔时间在180天以内,持身份证、医保证在人社大厅二楼窗口即可办理续交手续;间隔若在180天以上,您可办理居民医保或重新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办理。
咨询电话0728-5231655
市人社局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