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鄢月村民:
你好!
我市规划拟建的卢市大桥位于乡道卢张线卢市镇区,跨越天门县河,该桥梁工可已获市发改委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相关公路法律、法规规定,卢市大桥的责任主体(业主)为卢市镇人民政府,该桥应由卢市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与管理。市发改委工可批复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494.6万元,可争取省交通厅桥梁补助资金183.2万元,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目前卢市镇正在多方筹措资金,待具备开工条件后适时启动项目建设。
感谢你对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