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飘雪的夜2008”: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职能分工,工程质量由住建委负责。
2、关于开发企业延期交房的问题,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应该由业主与开发企业
联系,以合同为依据,通过协商解决。
3、 “天城明珠”开发企业,天门市大汉隆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如延期交
房将按照相关合同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4、鉴于部分纸质合同“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中处理方式内容打
印不完整的情况,以网上备案合同为准。
5、业主如还有疑问,可与开发企业联系或咨询我局,我局电话为:0728-5340292。
天门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O一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