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西龙村8组村民,自2000年4月1号承包一块地,交了3万元承包费给村支部,地处黄潭、石河、竟陵交界处,承包期限2000年4月1号至2015年12月31号到期。2013年,村里干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和知晓的情况下强行把地卖给他人,一直都没给一个说法,请相关部门维护我的权益。联系电话:18972934977
因为这块土地2001年环卫局要堆放生活垃圾,村干部跟我说环卫分3年每年给1万块钱我,共3万元,我就允许环卫局在那里倒垃圾,当时村干部跟我说垃圾没占满的土地永远属于我承包。目前村里说当年环卫那3万钱抵了承包费,村里自认为承包合同作废,我没有这里地的使用权,现在已经把这块土地卖给他人。我认为承包合同没到期,村里不应该把环卫局给的3万元钱作为退给我的承包费。我认为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仍归我所有,要求相关部门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电话:18972934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