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爱我侨乡”
你好,申请大病救助需要本人向当地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非我市社会救助对象要求予以医疗救助的,需医疗终结,合作医疗补偿(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超过5万元的,由本人申请,乡镇政府审核,向市政府写出专题请示,待分管市领导审批后方可比照对象实施医疗救助。救助比例为自付部分的60%,1万元封顶。骨髓移植、人体器官移植患者医疗救助封顶线最高可达两万元。如果你个人负担部分超过5万元,可以向当地民政办公室进行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关注。
市民政局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