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名为八组人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养猪场污染环境的留言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经现场检查,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猪场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由于该猪场养殖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的环保措施,致使产生的臭气给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影响。鉴于该猪场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肆意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该猪场已下达了《天门市环保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责令其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该猪场负责人表示同意。
感谢您对我们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门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