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我心飞翔”: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对你咨询的2013年春节在东湖金利屋购买商品房缴纳契税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您购买的商品房面积89.25平方米为普通住房,适用契税税率为1%。至于房地产开商为了促销是否会有相关优惠,请您直接与开发商进行协调。
再次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监督与关注。
天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