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一水网友:
感谢您对天门农村信用社工作的大力支持与关注!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信用社改革的问题。2012年9月末,天门农村信用社改革暂时推迟的主要原因是银监部门及省信用联社对相关改革政策做出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在湖北省政府、湖北银监局、湖北省信用联社、天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天门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现正加速向前推进。经湖北银监局、湖北省信用联社核准,天门农村信用社已经进入以2013年3月31日为基准时点开展清产核资的阶段,中介机构已于2013年6月1日进场开展审计工作。在审计完成后,天门农村信用社将于2013年10月份向湖北银监局提交申请材料。
二、关于股金凭证的问题。根据上级关于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只有农村商业银行开业时才能向股东发放股权凭证。在改革期间,已办理了入股手续的投资人一定要保管好由农村信用社网点出具的相关凭证,以便将来换取股金证。
三、关于员工贷款入股问题。按照天门农村商业银行股权设计构架,已募集到位的3.5亿股本金中,企业法人占70%,社会自然人占20%,内部员工占10%,均由投资人全额自有现金缴纳,银监部门对此有明文规定,因此您提到的内部员工贷款入股且不要利息的说法是不存在的。
四、关于分红的有关问题。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分红直接来源于农村商业银行本身的经营利润,同时还要考量税收、各项拨备提取等因素。天门农村信用社在改革过程中,已先后于2011年7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对已缴纳的股本计算了资金占用费并存入了投资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存款账户中,如果您有疑异,请直接到办理入股手续的网点查询!
再次感谢您的信任与关心!
湖北天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