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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dm2008
dm2008
我办有独生子女证,却一直没有领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请问在哪领取?
2013-5-25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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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
卫健委
网友:你好!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我市每年发放标准为120元。
你办有独生子女证,如果小孩在14周岁内,可以带上独生子女证到乡镇计生办核查后,由乡镇计生办上报到市人口计生委,年末一次性到位。
市人口计生委
2013年5月29日
2013-5-31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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