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我是西江花园的业主(人民大道西29号),于06年在西江花园购买了一套住房,此开发商为江西景德镇房地产开发,在天门有注册公司,房屋购买后,本人及时办理了房产证、缴纳了契税,并且及时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事项,可得到的回复是:该开发商没有交纳他的土地使用费(我也不太理解),后我主动联系过开发商,结果是欠费停机,我又主动通过114找到了竟陵房管所,电话接待的是为祝主任(有礼貌、服务热情),得到的结果也是开发商没有交纳他的土地使用费和测量费,我说我愿意主动缴纳我的相关费用,就是希望办理土地使用证,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我想请问相关职能领导,出现这样的事情我们业主该怎么办?我们的小区是否合法?我们业主的权益由谁来为我们保障?稍微有点法律意识的公民,都懂得购买商品房必须持有三证!现在我还缺“一证”,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