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关于您提出的冠南汇侨城物业费收取的依据和标准,我局物业管理科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1、据了解,冠南汇侨城的交房时间有些仓促,交房条件不是十分完善,开发商通知从2011年1月15日起交房。按规定,物业可以从此时间计算物业管理费,但考虑到水、电等配套设施的情况,推迟了15天,即从2月1日起计费。
2、关于收费标准,执行天门市物价局核发的天价经[2010]34号文件。关于收费的内容和标准,此文件已经张贴在小区物业公司门口,业主可以自行查看。
我局已要求家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多为业主着想,多与业主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各种物业问题。
天门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