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叫什么网名好: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对于您反映傣妹时尚火锅进餐无发票的信访件,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专班进行了调查,现回复您如下:
经调查,您所反应的情况属实,商家解说未能提供发票的原因是由于发票已用完,而负责发票管理的店长因筹备结婚事宜,未能及时到地税纳税服务局偏见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应当开具发票而未开具发票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我局征管分局按程序于2月28日对傣妹时尚火锅店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其店于3月4日交清了罚款。
再次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市地税局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