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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身份证信息有误,不能按规定领养老金
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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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是这样的,我爸二代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52年8月17日,而真实出生日期为51年8月17日,派出所户籍科的老户口本上写的也是51年8月17日, 国家关于农村社保的政策出来之前,一直都没有去改正, 2011年9月2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下发后,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以上、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但是我爸的二代身份证上信息有错误, 无法享受到这个政策,当时想去更正身份证出生日期,但是当地办事人员说改不了,很麻烦,所以就没有改,老老实实交了1500元。 
    后来我爸听人说有些人造假改出生日期也能免交1500元,很是生气,就到当地派出所要求改正出生日期,办事员说要有证明材料才行,我爸就到户籍科,找到几十年前登记的信息,复印后到天门才把身份证信息改成和户口本上的一致, 51年8月17日。
    我爸认为身份证出生日期改正后,1500块应该可以退回来, 但是到现在为止,没有退钱,并且从缴费到现在,只有2012年8月份领取了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后来都没有了,去办事处问,他们也管不了,只说不知道。
    希望领导们能够在百忙之中, 抽空解决一下我爸遇到的问题。万分感谢!
2013-2-16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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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Xiong:
    你好!
    你反映二代身份证信息有误,不能按规定领养老金的问题,经我局核实后回复如下:
    一、关于参保缴费
    因你父亲(胡市镇宋大村9组熊祖元)二代身份证出生日期有误,并按照真实情况已纠正为1951年8月17日,按照天门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天政规【2011】3号文件中《天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鄂人社发〔2010〕54号文件第三章《保险费收缴》“第十二条新农保养老保险费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在新农保制度实施当年应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也就是说制度实施当年本人59岁,那他本人也应该缴纳一年的保费才能领取基础养老金,如果制度是7月1日实施,你父亲到2011年8月17日才满60周岁,那他要缴纳一年的保费,另外1400属于补缴。
    二、关于享受待遇
    通过调查,你父亲的参保登记表、待遇计发表及附件(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号为422428195208174810,胡市镇人社中心从9月份开始为你父亲申报待遇发放手续,开户银行为邮政银行,账号为605250223200309651,2012年度发放记录为:9月69.03元,10月69.03元,11-12月138.06元,2013年度1-2月发放工作正在办理中。
    三、关于户藉信息变更
    你父亲的户藉信息变更后应及时报到胡市镇宋大村,新农保协理员会为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祝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13年2月21日
2013-2-22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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