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一号电梯里面一直没有监控,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业主集体反映,但是物业动不动就要动用维修基金,我们业主不同意,物业也不管不问,如果在电梯里出了问题,出了事故,怎么调取证据,京都一号的物业太不作为了,这个电梯里面的监控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修好,楼道的入户门也不修,物业就一个劲的想要动维修金,请有关部门管一管
网友:京都一号
您好!电梯属于各楼栋业主共同使用,如原设备中不存在监控,需要增加监控,由涉及业主自筹资金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该事宜可委托物业企业张贴告示与涉及到的业主进行协商,待取得规定数目业主认可后,可按照程序支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