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申请标准
网友:微笑
您好!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我市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均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低保。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如有疑问请咨询市社会救助局,联系电话:0728-5227499。
天门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