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4晚上被在卢市程家台附近搞沿江高铁工程的安徽包工头的一个工人,可能是包工头的小弟,晚上驾驶皖K90B85的小车顺向追尾了我,我们当时骑的摩托车,追尾撞了我们,致使我们一家三口被撞伤,车辆受损,我老婆还在天门市人民医院住院2次,目前还未完全恢复,住院期间,对方也不催促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到目前为止,所有的医药费都是我们自己垫付的,到现在车主也一直不管不顾,好像与他无关,保险公司也以各种理由推委,不想赔付和少赔付医药费,甚至正常医治医药费也扣减,治疗的中药费也不报销,营养费也不报销, 住院当天买的护理病人用品也不 报销,交通事故引起的交通费也不报销,误工损失也低于国家法律规定标准,求助帮帮忙解解决问题,本人以上陈述全部属实
网友“遵纪守法爱国的中国公民”:
您好!
您反映的交通事故2024年6月6日市局交警事故处理大队已进行责任认定,汽车司机方**负此事故主要责任、二轮摩托车司机程*负次要责任,周**、程**无责,双方对责任认定无异议。卢市派出所民警多次联系方**,电话均无法接通,因公安机关无强制传唤或强行要求交通事故肇事方要求赔偿的权利,您可到事故处理大队巡回法庭对方**提起民事讼诉。
天门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