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修建问题,请公布高桥段高速红线界定范围,谢谢!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十一条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是否有执行有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网友“黄先生”:
您好!
武渝高速天门段途经汪场镇高桥村,高速公路规划设计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并取得国土资源部用地批复。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第十三条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本项目建设、营运期间严格遵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