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来打扰了。
因为要建房,前几天问了一下自建房的面积,我对号入座了一下,原宅基地面积200多,没有邻里矛盾,不属农用地,按政策及回复不超过200平应该是合规的。
现在有个新问题,把前屋和烧火屋做在一块同时倒现浇不可以吗?为什么听执法队说面积不能超过140,而且要前后分开盖;这不是难为人吗?
现在天门自建房挺多的,也是替大家问一哈,我们天门农村自建房的政策是怎样的?比如单层面积大小,总建筑面积,房型是否有规定,层数,总层高等。
敬待领导答疑解惑!
网友:河东狮吼
您好!您在市委书记专属版上的留言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农民兴建、改建房屋宅基地(含附属设施)总面积,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使用未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关于总建筑面积,层数,总层高等问题,请携带土地权属来源相关资料到小板镇综合执法局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待相关部门审核同意颁发建设规划许可证,方可建设。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