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跟换选聘物业需2/3以上业主同意,为什么天宜华府小区物业,由前期物业变成天宜华府物业,我们不知情,现在天宜华府变成吉友物业,我们又不知情,请问哪个部门监管物业?只有群众监督吗?同时希望公示该小区维修基金使用情况。
网友:天宜华府业主
您好!该小区分二期建设,因开发经营问题导致一期相关问题未完善,业主出现未能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情况,前期物业企业不能正常运转后退出该小区,为保证该小区日常运行,二期工程正常施工,小区物业服务由天宜华府物业管理公司管理。
鉴于该小区的特殊性,我中心建议:一、关于开发单位的问题,我中心将报市涉房专班督促开发单位整改;二、关于物业企业选聘问题,需小区业主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商议。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