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实名举报马湾街上一个理发的叫张某祥手中有一把特别具有杀伤力的高压汽枪,但马湾派出所知道后却不给予对被告人采取询问关押,派出所作为地方保护人民安全的机构却徇私舞弊,是什么逻辑?本人敢实名举报是可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但马湾派出所所做出的这种行为真让我不解,故希望上级各部门严查此事!
网友“正义者”:
您好!
您的举报马湾派出所非常重视,2024年8月27日晚您向马湾派出所实名举报马湾镇**理发店老板张*有一把高压气枪,现藏于理发店旁边***杂货铺,民警当晚与您一同到达该理发店及杂货铺,发现两店铺均已关门,遂电话通知二人开门配合检查(全程执法音视频录音录像)。经现场搜查两家店铺,未找到高压气枪。目前,马湾派出所已受案,并对张*进行了询问,张*称他之前确实有一把高压气枪,但已损坏,早就扔了。目前马湾派出所正在进行调查,此案正在办理中。
天门市公安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