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工程款未结清,不得竣工验收。经向市住保中心了解,星悦湖一期项目目前都仍未结清工程款。请该项目监理单位总工程师予以解释,当时是怎么签的字?
网友:苹果
您好!您在市委书记专属版上的留言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碧桂园星悦湖一期工程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前向我站提供了工程款支付证明,该工程工程款项已按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到位。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