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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擅自提高停车费
天门御湖花园小区业主
天门御湖花园小区业主

我是北湖片区御湖花园小区的一名业主,近期物业公司在小区业主群发布通知,临时停车收费从3元/天/车提升至10元/天/车,以及月租300/月/车,年租3600/年/车。同北湖片区其他周边小区停车收费为3元/天/车,30元/月/车。停车收费价格存在严重不对等,对此群内业主跟物业公司进行反馈,物业表示小区所有停车位为私人所有,私人拥有自主定价权,物业不干涉其行为。但是小区停车收费的实质受益人是物业公司。

2024年5月27日部分在天门的小区业主跟物业在业主群内进行沟通,物业电话威胁等。希望市进行核查解决!

2024-5-2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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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天门御湖花园小区业主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办理,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因地下停车场收费在我省并不属于政府指导价目录,对其地下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价。对于所有权为建设单位的地下停车场,其收费标准以及服务内容在符合市场标准的情况下,应在地下停车场进行公示。

二、我中心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日常工作,小区业主群并不属于我中心监督管辖物业企业范畴。关于小区内工作人员态度恶劣问题,我中心会要求物业企业改正工作作风,加强内部管理,提供与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06月05日

苏拥军 2024-6-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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