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路8号楚天尚城小区,2月6号交纳水费80多,3月26日显示水费又欠缴100多,2月整个月都不在家,请问这个水费是怎么产生的?每个月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费也是一月比一月高,请问这个收费合理吗?这样的问题怎么处理?现在小区和水务公司相互推诿,怎么办?
网友:后来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4月1日,天城水务公司城南所片管员与您上门核对水表数据无误,检查水表运转正常。建议您对用水量进行观察,如仍对结算水表计量精准度持有异议,可以向我市计量监督部门申请水表检定。
生活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为天城水务公司代收代缴项目,已在“天城水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价格公示。根据《天价环资〔2015〕61号》文件之规定,从2016年3月1日抄见水量起,我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为居民0.95元/立方米,非居民为1.4元/立方米;根据《天发改价格〔2023〕6号》文件之规定,我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为7元/户·月,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以上属于保证城市公共服务正常运行市民所应支付的费用。
感谢您对我市供水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天门市国投公司
2024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