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门市民,因与人撞车到天门公安交警处理大队报警,接警人员要求我到办公楼下旁边的嘉禾法律服务出具情况说明并打印后送回交警大队盖章。我到嘉禾法律服务后,老板出具了情况说明,此情况说明为模板化操作,落款为天门公安交警事故大队,无任何技术含量,半页情况说明在3分钟内完成,收费20元。天门交警事故大队将本应该由干警承担的工作任务交给第三方老板并向群众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是否合法合规,恳请答复为盼!
网友“天门网友”:
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没有发现有民警与该打印室存在经济往来。
天门市公安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