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新城开发商委托湖北省创屹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售卖新城各小区的地下车位,车位6万多一个,无产权证。望相关部门核实。
网友:平静
您好!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因此,开发企业有权委托公司进行转让、租赁。
同时与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到目前为止,我市所有地下车位均未办理不动产登记。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