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没有得到本人同意私自转走个人账户的余额,今天下午收到公积金的短信,说当前账户余额为0元,公积金没有跟本人有过任何沟通,本人也没有去过公积金,直接把钱转走了,现在钱不知道去向,相关单位也没有给回复,希望能帮忙解决问题。
网友:李李
您好,关于您提出“公积金私自被转走”的问题,经核查,此项公积金提取业务由当事人单位经办人提供本人身份证、缴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离职证明代为办理。资金直接拨付至缴存人单位账户。
公积金工作人员根据天房金管〔2017〕3号文件之《天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公积金提取可以由所在单位公积金经办人代为办理,也可以由提取人办理。”受理该项业务,所有材料均符合公积金提取业务要求。
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详细业务可至公积金营业部咨询,或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