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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费用问题
青松
青松

法院判决被告付诉讼费,却要我垫付,不然就不受案,我垫付了。

最后判决我赢了,诉讼费也判的由被告欠钱的人付。结果六七年了还是一分钱都没有要回来,还把我的诉讼费2万收了不退,跟法官联系,法官说让我找被告要???搞来搞去我还要帮你们法院去要账???

我的要求,1,退还我的诉讼费,2,对被告执行判决(拍卖其商品房),3,对其转移财产,拒绝执行判决的犯罪行为进行追究责任,移交拒执罪相关资料给公安进行立案侦查。

2023-8-15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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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青松

您好,您在市委书记专属板上的留言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原告袁松青与被告罗方、万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0)鄂9006民初774号],本院判决由被告罗方、万攀向原告支付借款本息。诉讼费11034元,由被告罗方、万攀支付共同负担。您反映的原告袁松青与被告罗方、万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鄂9006民初436号],本院判决由被告罗方、万攀向原告支付饲料款。诉讼费9995元,由被告罗方、万攀支付共同负担(此款原告袁松青已垫付,执行时由被告罗方、万攀迳付原告袁松青)。

该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依法对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询。该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罗方名下有一辆悦达起亚的车辆(2012年办理初始登记,已抵押),万攀名下有套商品房(建筑面积19.98平方米,已抵押给银行,抵押金额35万元)。另外,该二人在我院有多起被执行案件,均未执行完毕,立案标的共计129万余元。

关于您提出的退还诉讼费问题,(2020)鄂9000民初774号案件中的诉讼费11034元,您可联系原审判法官进行处理; (2020)鄂9006民初436号案件中的诉讼费9995元,判决确定在执行时由被执行人罗方、万攀一并给付,现因未执行到二被执行人的财产,故无法退还。
关于您提出的拍卖其商品房的问题,请您向执行法官提出申请,进行处置。

关于您提出的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应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的犯罪的问题,请您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本院将指派专人与你联系,依法进行后续处理。


天门市法院
2023年08月21日

甘利华 2023-8-2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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