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天门卫健委的领导:本人 反映一下乡村卫生室收费不透明现象,比较严重。多祥镇各乡村卫生室基本也就是原来的个体医疗小诊所挂了个名。一直以来的情况就是:患者就医时,处方不可见,收据不可见,收费毫无透明性可言。根据本人的就诊经历,并同时问过其他村子的村民朋友,得到的信息是完全一样的,村医生不会给患者处方,不会给患者收据,收费时医生与村子小卖部的老板口气一模一样。患者:“多少钱?”乡村医生:“xx元。”简单明了,绝不多说半句废话。比如梅湾诊所,结账时付多少钱同样也就是门诊医生一句话,老年人付现金,或者有智能手机的就扫码对个人进行转账。怎么算出来的,本人虽然一直有疑惑,但乡里乡亲的,也从未为询问过。看病又不是买东西,还存在讲价,当然是医生说多少就是多少,但确实是很感兴趣这账是怎么算出来的?只是在近期在镇卫生院就诊后,对村卫生室的收费越发,更加搞不懂了,所以今天专门对此事进行反馈。上面一张截图是本人分别在村卫生室和镇卫生院的消费记录,卫生院当时确实是实付了现金10.60元,没有其它任何费用。村卫生室的则搞不明白,同样也写着基金报销后,要求现金支付7.97元,但当次就诊我是按医生口头告知,另外再支付现金30元(合作医疗报销后)。按医生的意思,如果没有新农合报销,当天就诊应收费还会更多些。
希望天门卫健委的领导重视此事,村卫生室收费透明一点,让老百姓给钱也给的明明白白。
网友:多祥居民
您好!根据医保部门职责,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天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参保居民在约定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的门诊医疗费用,按60%报销,每日报销最高限额为20元,每人每年门诊医疗费用和一般诊疗费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450元;同时,《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健委关于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鄂医保发〔2019〕 56号)规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为每人次8元,其中个人自付1元,医保基金支付7元。
经调查核实,5月12日患者到多祥镇某村卫生室就诊,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25.42元(多潘立酮片17.42元,一般诊疗费8元),其中:医保报销17.45元,个人自付7.97元,与上传附件显示的报销情况一致;另村医根据患者病情,输液过程中开具了多索茶碱(1支)和头孢哌酮(3支),费用合计22元,因上述两种药品无法报销,所以另外收取22元。
工作人员已现场要求该村卫生室在严格执行医保政策的同时,注重与参保患者沟通,详尽告知医保报销费用与其他费用情况。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