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城小区的业主,新城四期中山大街82号商铺门口,一直有一辆小三轮,贴满“绿豆豆英语”的广告停在公共停车位,一停就是2年,从不挪窝。既然是公共停车位,就是公共资源,一直占着免费公共资源,这样的行为是否合适?
网友“道路监督热心市民”:
您好!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留言,交警辖区大队前往处置,对车主严厉批评,并责令其将电动三轮车移到非机动车停车位内规范停放,今后不得停在小汽车泊位内。
天门市公安局
2023年3月27日